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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与协调工作
时间:
2011-11-15 09:49
来源:
未知
发布者:
湘潭县环保局
点击:
次
2011年11月11日,湘潭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邹国栋同志继今年7月份第一次环境监察与应急管理岗位知识大讲座后,第二次开设局长大讲堂。此次局长大讲堂的主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与协调工作。
课堂上,邹局长通过透析2007年龙口矿难事件的后处理与协调方法,联系自身在政府协调办近十年工作经历,根据各种案例的结果论证,理论联系实际,为我们展现了一堂生动的社会实践课堂,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和看法。他提出,矛盾纠纷调处的主要原则,一是依法依政策;二是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三是尊重科学;四是先国家,再集体,后个人。矛盾纠纷调处的主要方法,一是认真学习,坚持不懈;二是广泛听取意见,调查取证;三是多方协调,达成共识。发生纠纷矛盾的双方是对立的,最终结果很难达到双方都非常满意的程度,所以矛盾纠纷调处的最终目的是双方基本满意就社会和谐了。
邹局长的这次大讲堂,紧密联系实践,内容通俗易懂,科学有效,对我们解决环保工作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问题极具指导性和实效性,为我们全局的工作、特别是环境执法、纠纷调处方面的工作树立了一面鲜明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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