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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时间:2012-01-04 15:32来源:未知 发布者:admin 点击: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已经进入体检程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与体检时间

1、体检对象:(见附件1)。

2、体检时间:201219(星期一)一天。

请体检对象于当日早上700到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前坪集合,点名,核对准考证、身份证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标准

按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2号、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

三、体检对象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不能吃早餐,抽取血样后统一就餐;

2、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3、体检费用自理,检前按医院的标准交付;

4、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5、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无故缺席或迟到者,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6、务必遵守体检纪律(见附件2)。

 

附件:

1:湘潭环境保护局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体检名单

2:体检对象纪律要求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元月四日


附件 1:

/uploads/soft/201201/1_04153519_体检名单.xls

附件2:

体 检 对 象 纪 律 要 求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工作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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