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环办【2009】136号文件精神,省环保厅于2009年12月9日召开了全省辐射工作会议,会上对Ⅲ类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办理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湘潭市在年底前须再完成25个辐射安全许可证,对此市局高度重视,为确保任务完成,各县、(市)区务必克服一切困难,抓紧时间办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配: 湘潭县、湘乡市各完成5家。
韶山市完成4家。
雨湖区、岳塘区各完成3家。
二、时间安排:09年12月24日前将辐射单位填报的资料报市局辐射科。
三、具体事宜电话另行通知。
此次任务完成情况与考核挂钩,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