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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潭河西滨江棚户区改造—“唐兴世家”...

时间:2011-09-16 11:32来源:未知 发布者:荣晓卉 点击:
  

一、根据湘潭市委、市政府促进湘潭市“一江两岸,五片一中心”的组团式城市格局的形成,推动城区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位的指示精神,湘潭市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投资109538万元,选址于湘潭市雨湖区,南起滨江大道,北至滨湖路,东至朝阳街、换新街,西止窑湾汽车站新建湘潭河西滨江棚户区改造—“唐兴世家”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9.49公顷主要工程内容包括:(1)征地拆迁,完成拆迁总建筑面积为172964平方米;(2)平整土地:共19.49公顷3)对新马路、人民路、换新路、朝阳路和滨湖路进行改造4)完成用地范围内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燃气、道路、管线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

项目用地规划商住、商务、居住、交通运输等用地为主,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9.49公顷,其中可开发用地为13.05公顷,保留用地1.29公顷,道路广场等其他用地5.15公顷。该项目符合《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湘江长沙株洲湘潭段生态经济带开发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不违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可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湘潭市的城市景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环评文件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按报告书所列建设内容建设。

二、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管理中须落实报告书和预审意见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施工环境监理制度,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切实做到文明施工。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栏、定期洒水,使用预拌混凝土和封闭式渣土运输车,对建筑垃圾和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减少施工扬尘。施工期间应有计划的取土,边开挖、边平整,及时复土和固化、绿化,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做好生态补偿和恢复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声屏障,在夜间和午间敏感时段禁止高噪声设备施工;如需夜间连续施工,必须申报环保部门同意并公告周边学校和居民。

2、改造区内必须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燃煤。餐饮油烟废气须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于屋顶高空排放。

3、按照“雨污分流”要求进行建设,改造范围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

4、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站和垃圾收集桶,改造区内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统一堆放于垃圾收集站,及时清理,定时送城市环卫部门处理。

5、优化布局,规划好绿化建设,在打造优美城市景观的同时,减少交通噪声对区内居民集中点等敏感点的不利影响。合理布置污水泵房、垃圾收集站等设施,并建设绿化隔离带。明确各地块的功能区划,星级酒店、商业住宅楼及大型娱乐设施的建设须另行申报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6、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拆迁安置,确保居民生活质量不因项目建设降低。

三、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运营三个月内,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使用。

四、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管理和监督由雨湖区环保局负责。

五、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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